安神位的順序
〈一〉 |
安神像、神燈、燭台、鮮花〈神位〉。 |
|
|
〈二〉 |
香爐 - 最好用磁爐,再則用銅爐,最忌用大理石爐。香爐用壽金過火置寶〈一元硬幣三枚,以正反正的三面置於爐內。也可放十二寶或金銀銅鐵錫五寶;祖先爐不可放寶〉 |
|
|
〈三〉 |
相爐不可超過神像肚臍,最好與肚臍等高。若香爐高度不足,可用壽金取吉字墊於爐下〈祖先盧用刈金。金紙第一張不取,用紅紙包好再墊〉。 |
|
|
〈四〉 |
安祖先牌位:安燈、祖先牌位、燭台、敬盞。若有兩姓牌位,主姓置於左邊,在用七寸紅絲線隔於香爐間。 |
|
|
〈五〉 |
祖先牌位不可超過神位,宜低宜退。 |
|
|
〈六〉 |
祭祖時以祖先數擺放碗筷,不可過多。 |
|
|
〈七〉 |
全部安好後,舉行祭典,每人手點七炷香,禱畢插香。香過三分之二,依序焚化大壽金、壽金、刈金、土地公金。 |
|
|
〈八〉 |
當日黃昏時準備便菜飯、酒三杯、紅燭、湯圓、碗筷等祭拜地基主,供桌用矮几,面向客廳方向。神位安妥後,三日內香燭不斷。年底十二月二十四日送神後可以清爐。
|